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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福建百姓大舞台”标识设计
发布日期: 2023-03-19

关于“福建百姓大舞台”标识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推动“福建百姓大舞台”文化惠民活动规范化、品牌化、创新性发展,提升活动美誉度、知名度及影响力,拟面向社会征集设计新颖、创意独特的“福建百姓大舞台”标识。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艺术馆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7月15日

评审时间:2023年8月

三、征集对象

社会机构、团体、个人

四、征集内容

“福建百姓大舞台”标识设计

五、评审方式

从福建省美术、设计专家库中抽取7名专家(其中设评委组长1名)组成评委会,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提交主办方,由主办方确定其中1件作品为“福建百姓大舞台”标识。

六、奖征集“福建百姓大舞台”标识设计项设置

最佳设计奖1名(从入围奖中选出,不重复发放奖金),奖金30000元(不含税),颁发证书;入围奖5名,奖金5000元(不含税),颁发证书。

七、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包括标识图标和“福建百姓大舞台”文字。

2. 应体现“福建百姓大舞台”地域特色、活动内涵及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创意新颖独特、辨识度高、应用性强,有时代感和艺术性,适用于“福建百姓大舞台”展演、宣传等衍生品的使用。

3. 每位作者或社会团体、机构报送的作品不超过3件,并附上设计创意说明和内涵注释等(500字以内)。

4. 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并取消相应奖励。

八、报送要求

1. 报送内容

(1)《活动报名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

(2)《个人承诺书》需作者亲笔签名,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2);

(3)参评作品(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参评作品图片要求800*600像素以上,JPG格式,大小1MB以内。(入围作品需提供300dpi分辨率可用于生产的PSD或者PNG等格式源文件);纸质版参评作品图片要求A3(297mm*420mm)彩色打印,精度不低于300dpi分辨率;

(4)应征者为机构的,需提供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需提供所有创作者个人资料。

(5)参与创作并报送作品的作者或社会团体、机构,若曾经有作品被采用的可提供相关凭证。

2. 报送方式

(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137746231@qq.com,邮件主题需以“福建百姓大舞台”标识征集活动+作者名称+联系方式”命名;

(2)纸质材料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5号,福建省艺术馆艺术培训部,邮编:350001;

(3)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纸质材料以寄送当日邮戳时间为准)。

九、其他事宜

1. 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对最终选择采用的标识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所有。如有需要主办方可以自行或授权他人对标识设计作品使用,并进行必要的修改;

2. 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3. 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并适时予以授牌并宣传推广。

附件:

1.活动报名表

2.个人承诺书

https://mp.weixin.qq.com/s/ucsS0jms3pmy94XB1gT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