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计划
泉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口号及创建吉祥物征集
主办单位:泉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征集泉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口号及创建吉祥物奖项设置
最高奖金5W
①创建口号
入选(1件):奖金10000元人民币入围(5件):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
②创建吉祥物
入选(1件):奖金50000元人民币入围(5件):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
③优秀组织奖 (若干个)
将在组织参加本次活动的各单位中评选若干个优秀组织奖,向踊跃投稿、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所得税由获奖者(单位、团队)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征集对象与征集时间
本次活动面向全市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等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2023年3月15日 2023年4月14日
只要你想 就来参加!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创建口号和吉祥物应征作品均应体现泉州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意愿,展现以人为本精神,结合泉州城市特点、人文特色,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宣传口号需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吉祥物需为彩色,创意独特新颖,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合在各种载体和场景中应用,能为各种媒体介质使用。
2.作品类型和规格要求:创建口号和吉祥物应征作品均提交电子作品。创建口号要求每人投稿不超过5条,每条字数在20字以内,并配以阐释说明。吉祥物提交效果图或照片时,文件统一为JPG格式,色彩模式RG B,分辨率150dpi,规格A3(420mmx297mm):单个文件不超过10M,视频类作品提交时,格式要求为MP4或MOV(H.264编码),分辨率不低于720*576,仅接收以4,3及16,9比例制作的参赛作品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吉祥物应征作品须同时提供设计源文件(如A1、PSD),颜色模式须为CMYK模式,分辨率300dpi(像素(英寸)。
投稿方式 DR
1.创建口号应征作品需填写《创建公号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1),以“【创建口号】泉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口号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的形式命名,发送至市食安办邮箱。
2.吉祥物应征作品需填写《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2),作品文件名应以“【吉祥物】泉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吉祥物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的形式表现,报名表及作品原件一并发送至市食安办邮箱。
3.市食安办电子邮箱:sa22276212@163.com(联系人:郑雅琳;联系方式:13559527166)。
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作者。
2,投稿作品凡进入作品复核及网络投票阶段者,需签署《不侵权承诺书》(附件3)。签署后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且不需另行支付费用。如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
4.最终解释权等相关权利均归泉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1:创建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2: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3:不侵权承诺书
https://mp.weixin.qq.com/s/wbLxPqc-KVUhyJjX_FtI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