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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我爱包头”公益广告
发布日期: 2022-11-10

关于开展“我爱包头”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公益广告在提升公众文明意识、传播正能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创作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公益广告作品,切实推进包头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包头市文明办组织开展“我爱包头”公益广告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一)理想信念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充分体现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文明创建类

  围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反映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

  (三)文明实践类

  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能够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人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文明培育类

  宣传展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劳动模范等典型人物,彰显包头形象,弘扬正能量,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

  (五)环境保护类

  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为主题,倡导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上网等,引导注重文明餐桌,弘扬勤俭节约、简约适度的良好风尚,培育使用公勺公筷、保持社交距离、开展垃圾分类的文明行为,树立饮食健康、生活自律、心态平和的科学理念。

  (六)诚实守信类

  围绕诚信文化,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氛围,倡导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七)关爱未成年人类

  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树立正确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积极探索科学、探究奥秘,践行文明礼仪,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

  二、投稿方式

  征集对象:全国优秀创意设计单位/个人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

  投稿邮箱:wenmingbaotou@163.com

  联系电话:0472—5619387、0472—5619389

  投稿要求:参赛者需将邮件命名为“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参赛作品与word形式的报名表打包上传至邮箱。

  三、作品要求

  (一)平面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导向正确,要体现出包头城市特色及人文特点,能够与包头市城市环境相融合,文字要与画面紧密结合、简练准确;

  2、可以是单图作品,也可以是组图作品(3张及以上),组图作品在获奖时算为一个作品;

  3、作品色彩丰富清晰、构图完整、表现力强;

  4、图片格式:JPG、JPEG、PNG均可,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M,并提供psd源文件。

  (二)视频作品要求

  1.短视频拍摄手法不限,画面连贯、内容完整、立意新颖,时长控制在1至3分钟,形式包含但不限于 MG动画、微电影、微纪录片、MV等;

  2.视频须横幅拍摄,视频画幅比例建议16:9,画面应避免四周均为黑边的情况出现;

  3.保证声音清晰可分辨,保证左右声道的完整性(立体声);

  4.保证视频清晰度至少为1080P(高清),视频须音画同步,视频帧速率建议采用25帧每秒或30帧每秒,视频格式为mp4、mov,单个文件不超过3G。

  5.剪辑应避免发生跳帧、花屏、场纹、无故黑屏等技术层面问题;

  6.视频画面中不能带角标、水印等标志性图案,可以加字幕。

  四、实施步骤

  1.正式启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包头日报、包头广播电视台、文明包头、包头发布等平台发布活动启事。

  2.报送作品。各类征集作品于2023年1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按要求压缩分类后统一报市文明办。

  3.组织评审。初评由市文明办对征集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将具有艺术性、感染力、契合创作主题、富有正能量的作品选拔出来。复评搭建线上投票平台,对作品的名称、作者、创作理念等信息进行展示,采用线上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优秀作品。终评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批准后,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4.宣传展播。2023年3月起,对获奖作品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展播。入选和获奖作品,由市文明办统一列入我市公益广告作品库。

  五、征集“我爱包头”公益广告奖励设置

  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所有获奖者均发放荣誉证书。

  六、作品权属

  1.参赛者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获奖项。

  2.应征作品自活动入选名单公布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活动主办方,用于公益宣传。本次大赛不接受其他公益广告比赛已获奖作品重复参赛,不接受一稿多投。

  3.除稿酬(上列稿酬数额均为税前)外,活动组委会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同一位作者多幅作品获奖时,只统计最高奖项,不重复奖励。

  4.凡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活动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再加工和公益宣传的权益。

  附件:“我爱包头”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

  

  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http://bt.wenming.cn/jjlm/202211/t20221108_78604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