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耕地保护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征集启事
主办单位: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织部门:耕地保护监督处
苏州是古代农耕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发达的富庶之地,素有“鱼米之乡”之称,“蘇州”“太仓”“常熟”等都因农业而得名,唐宋时期就享有“苏湖熟,天下足”的美誉。
为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参与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制地,值此第33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苏州耕地保护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
征集内容
苏州耕地保护形象标识(LOGO)+标语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机构
社会团队和全社会热心人士
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5日-7月15日
征集要求
一、作品形式
形象标识(LOGO)+标语
二、作品要求
1.作品需融入耕地保护特征,突出苏州农耕文化特色,并能体现“人人都要参与耕地保护、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等耕地保护的要求
2.形象标识(LOGO)和标语要整体搭配、和谐统一形象标识(LOGO)造型简洁、美观新颖、易于识别、便于推广,符合现代审美要求,标语应简洁、易懂,不超过20个汉字。
3.,够满足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以及衍生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需要。
4.作品以电子版本形式提交。形象标识(LOGO)统一按照“文件名.jpg”格式命名;图片像素不低于300dpi、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10MB,通知入围后需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形源文件:作品需注明字体型号、颜色编号等,并附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word文档格式)。
5.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作品本身及任何主体特征性构成元素未以任何形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若有侵权或违法,责任自负,且主办单位有权取消鼓励资格并追回奖励。
征集苏州耕地保护形象标识(LOGO)与标语奖项设置
从征集作品中评选8件入围奖、20件鼓励奖,评定相应获奖等次,具体奖项奖励标准如下:一等奖1名,设计费(即奖励)5000元;二等奖2名,设计费(即奖励)2000元;三等奖5名,设计费(即奖励)1000元;鼓励奖20件,参与奖励200元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电子稿件(附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suzhougbc@163.com
2.邮件标题格式为:苏州耕地保护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征集+作者姓名;设计说明末需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3.来电咨询: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处0512-65307553
. 应征要求
1.每位应征作者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所有作品一日提交,恕不退还,请应征作者自留底稿;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入围作者,入围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自投稿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应征作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应征作品参加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3.此活确定为围作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入围作品不完善之处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或要求入围作品作者按照要求对被采用作品进行修改;除设计费外,主办单位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4.获得入围奖的应征作者,主办单位视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知晓并认同,不得在未经主办单位批准的情况下使用、提供、发布或刊载该作品的本身及任何主体特征性构成元素。
.. 其他事项
1.本次有奖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除奖励外,主办单位不向应征作者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办单位向获奖作者支付设计费(即奖励)后即拥有该设计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使用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该设计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3.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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