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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上杭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发布日期: 2023-05-29

上杭文旅宣传口号征集方案公告 

    为进一步塑造上杭文化旅游新形象,提升上杭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以更形象、更直观、更便捷的方式向广大游客传达上杭丰富的旅游资源及独特的人文底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杭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一、征集时间

2023年5月26日至6月25日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众征集,个人与机构均可参与。

三、征集要求

1.口号应突出上杭文化旅游内涵及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融入上杭人文元素,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文字精炼,简洁押韵,特色鲜明,寓意深远,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

3.口号必须具有原创性,并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无抄袭仿冒或投入市场的作品。

四、提交方式

1.邮寄方式。地址:福建省上杭县二环路上杭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邮编:364200。(参照附件表格报送,并在信封上注明“上杭文旅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2.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wtj3842310@163.com。(参照附件表格报送,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上杭文旅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王强(13515910690),谢萍(13599348839)

五、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评审,确定最终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征集上杭文化旅游宣传口号鼓励办法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以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给予创作费2000元鼓励;二等奖3名,给予创作费各1000元鼓励;三等奖6名,给予创作费各500元鼓励。

2.口号一经采用即可获得10000元奖金。

3.获奖作品均由上杭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声明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

2.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3.所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4.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参评,即视为应征者同意不可撤销地、排他地将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5.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口号文字须与获奖文字完全一致方可认定为获奖,仅部分文字相同不能获奖。

6.本次奖金产生的应缴税金由获奖者自理,若同一作品作者超过一人,或为某一组织,联系人由作者作为代表,作者也视为奖金的领取人。

7.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概不退还。

8.本活动解释权归上杭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

附件:上杭县文旅宣传口号征集报送表

上杭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5 月25日

https://mp.weixin.qq.com/s/OB7QsM3eT3OJfpmUbgk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