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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沈阳”城市建设摄影大赛
发布日期: 2022-09-30

“魅力沈阳”城市建设摄影大赛

  为了全面展示沈阳城市建设新成就、新形象、新作为,沈阳日报社、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新闻摄影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魅力沈阳”城市建设摄影大赛。   

  一、拍摄内容

  1.征集反映沈阳城乡建设精彩亮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桥梁、街道、亮化)、地铁建设、城市更新组团建设、村镇建设、城市建筑(含正在施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2.征集反映浑河两岸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口袋公园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城市(镇)绿化、园林庭院、古树名木保护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3.征集反映街路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宜居宜业宜游、物业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幸福社区、百姓生活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4.征集反映全市城建工作者奋战在一线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本次摄影大赛所涉及内容,构思新颖、感染力强,体现独特的视角和表现力。

  2.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力求新作。

  3.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型号的相机、无人机,数码照片应达到1000万像素以上,所有参赛作品不许改变原貌,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需报送电子版,作品格式为JPG文件,文件于3至5兆之间。

  5.所有参赛作品的标签中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上述信息查验后给予评审和颁奖。

  三、比赛时间

  启动时间:2022年9月30日

  截稿时间:2023年3月30日

  四、“魅力沈阳”城市建设摄影大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0名,128g存储卡一张。

  注:以上奖金为税前

  五、法律声明

  1.大赛组委会、赞助方对参赛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发行、展览、展示、海报、画册制作、宣传品、专题VCD/DVD制作、专题影视节目、专题网站使用等)不另付稿酬。落选作品,组委会有权向相关的报刊单位推荐使用并由使用单位向作者支付稿酬。

  2.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3.参赛作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有关参赛的一切事宜均不可违反相关法律。

  4.参赛电子版文件将在组委会网站上展示,不涉及任何版权等一切问题。

  5.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获奖作品统一验察,如发现违反比赛规则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并收回其所有奖品。

  6.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不保存,请作者慎重保留底稿。

  7.大赛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的情况下,组委会有权单方面取消或推迟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8.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比赛规则等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力,并拥有规则中尚未规定的问题补充解释权力。如果参赛者对此有异,退出大赛,参赛者无权要求组委会返还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9.凡选送参赛作品的作者,均被大赛组委会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的所有条款规定,参赛者若违反任何条款和规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评委组成

  将聘省内知名摄影专家和组委会领导组成评委会。

  七、评奖规则

  参赛作品经专家评委评审,每一位评委的评审意见都将全面考虑作品的原创性、创造性、创新性、表现力及作品的内涵。并严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

  八、相关事宜

  影赛征集作品过程中,沈阳日报、沈阳晚报、沈阳发布、指尖沈阳等全媒体矩阵将刊发入围图片。影赛结束后,还将举办首届“魅力沈阳”城市建设摄影展。

  考虑到优秀作品需要阶段性选登,作品可随时发送至大赛邮箱。

  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日报社)

  邮箱:MLSY2022@126.com

  

“魅力沈阳”城市建设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2年9月30日

https://news.syd.com.cn/system/2022/09/30/0120364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