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全网征集全民参与不设门槛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
征集要求
1.设计的LOGO要主旨突出、创意新锁、志意深刻,设计元素应融入碑林区地域特色、文化内通、时代特征,符合新媒体视党效果。
2,作品要构思巧梦、阴形简洁,色彩明快,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
3.作品要具有推广性及延伸性,适用于电视屏幕标识、采访设备和用品标识、场地标识、印刷品标识、微章、工作服及其它行生品。
4.作品接受wrd文档和图片(JPG格式),以附件形动发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格式为jpg或tif,大小不低于1QM,需附VI手册PDF版
5.作品上应附有对围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了和设计样的理念说明(该项设计所预含的意义、寓意
背景等)。
征集范围
任何个人和组织
全网征集、全民参与、不设门槛
投稿方式
1.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碑林发布”下载碑林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2.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发送至QQ邮箱:63863876@qq.com
联系电话:029-89625572
3.所有来稿需往明"碑林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字样
4.所有来稿需明真实姓名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奖项设置
1入选奖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入围奖:5名,奖励人民币各1000元.
(以团体、机构名火应征的莸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知识产权
1.所有参评的设计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他任何征集活动和比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很权纠纷问题,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委评作品。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标、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态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
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苦,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入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本征集启事约定的奖金即为相应知识产权转让用。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病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稿件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6,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歌,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碑林区融媒体中心制
https://mp.weixin.qq.com/s/3ZJhmBbS-O9xsfGjBGyq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