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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佳县城市形象LOGO和创文公益广告
发布日期: 2023-04-25

佳县城市形象LOGO和创文公益广告征集启事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直观的名片、是一座城市的风骨,也是城市的内在灵魂。为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彰显佳县“厚德葭州·好人之城”的良好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佳县城市形象LOGO和创文公益广告。

一、征集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5日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佳县城市形象LOGO

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佳县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2. 标识构图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识别力。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运用。

3. 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存储为JPG或G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PSD或CDR格式)。同时须提交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和含义,以简洁为宜。

(二)创文公益广告

征集内容:

1.平面类(含漫画、海报、剪纸、绘画、墙体广告):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横版或竖版A3规格(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同时需提供PSD等设计源文件,同一单位或个人提交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3幅(组),单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3张。

2.视频类(微视频/动画):参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情节完整、画面清晰、色彩亮丽,拍摄工具及制作软件不限,视频为MP4格式,微视频、动画时长不超过120秒。所有报名参赛作品横版视频最低分辨率要求为1920*1080,竖版视频最低分辨率要求1080*1920,同一单位或个人视频类参赛作品提交不受数量限制可投多稿。

3.标语类:作品字数控制在18字以内,同时提供2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每人提交宣传语的数量不多于5条。已使用或正在使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4.景观设计类(公园社区雕塑、外墙涂鸦、车站牌、街灯、道路标识等):提交作品形式为设计图稿+文字说明,图稿规格不限,文稿须说明作品尺寸比例、色度要求、设计理念等。

作品要求:

1、积极向上,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突出工作内涵、融合佳县历史文化、融入百姓日常,充分展现文明佳县的魅力、活力、感召力。定位准确、主题突出,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

2、体现佳县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城市环境卫生、市民素质、志愿服务、交通秩序、餐桌礼仪、文明经营、市场环境、社区治理、新风善举等各方面内容。另附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姓名、职务等信息。如果视频中有同期声,须提供同期声文字。

3、作品以理想信念、传统美德、志愿精神、诚信建设、文明风尚、生态文明等文明创建元素为主题,结合佳县特有元素,注重创意创新,形式鲜活、表达顺畅,充分展现全县上下抓创文工作的坚强决心、实干精神和丰硕成果。

三、征集佳县城市形象LOGO和创文公益广告奖项设置

评选及奖励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官媒平台公开发布。

(一)城市形象LOGO

入围奖:3个,奖金1000元/个。

采用奖:1个,奖金5000元/个(从入围奖中评选,奖金只计1次)。

(二)宣传广告(数量不限)

宣传标语:采用奖金200元/条

宣传视频:采用奖金2000元/条

宣传海报:采用奖金500元/幅

景观设计:入围奖金1000元/个,采用奖金3000元/个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若应征作品不符合主办方需求,奖项可空缺。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须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投稿邮箱96104655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佳县城市形象LOGO或佳县创文公益广告征集”。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京娟 电话:15664776638 

五、声明事项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三)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不得自行发布或发表参评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投稿者承担。

(四)如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五)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宣传、应用等一切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六)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佳县县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5日

https://mp.weixin.qq.com/s/GY1T7M4SNDsIzK3GTTg6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