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登封市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志 二、主办单位:登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征集要求: 1、作品能反映登封旅游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 2、充分体现登封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宣传口号不超过12个字。 四、征集时间: 2008年6月1日至8月31日(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投稿方式: 所有稿件一律以信件形式邮寄 通信地址:河南省登封市中岳大街146号登封市旅游局市场科 蔡宏炬(刘芳)。 邮 编:452470 咨询电话:(0371)62888730 62887139 传 真:(0371)62887139 联 系 人:蔡宏炬 13838009379 刘芳 15937138683 六、征集评选 (一)提交作品时,作者应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登封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设优胜奖一名,奖励人民币为20000元;入围奖三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登封旅游形象标志 对最终采用的方案奖励人民币25000元。如果最终设计方案有部分采纳或由多个投稿方案集合而成,按采纳比例分摊奖金,设入围奖三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 七、相关事宜 1、被登封市旅游局奖励后的主题宣传口号和标志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登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 2、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随信附寄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3、本次活动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4、每位作者可就宣传口号和形象标志中的其中一项单独投稿,也可同时投稿。 5、旅游形象标志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本(Email:dflyxc@126.com)。宣传口号及形象标志都应附有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6、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不得在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 7、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登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详情可登陆中国旅游网: http://www.cnta.com/ , 河南旅游资讯网:http://www.hnta.cn/ ,登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dengfeng.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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