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信息 | 广告服务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本站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征集网 >> 征集资讯 >> 标志LOGO设计,平面设计有奖征集 >> 征集资讯正文
网 站 导 航
征集资讯 设计类征集 广告语征集   综合类征集
有奖活动区 标志倒计时 广告语倒计时    
设计类揭晓大全
标识类 运动会会徽 电视台台标   节日类徽标
吉祥物大全 博览会会标 网络网站   展会类标志
学校教育类 论坛会议类 活动类标志   动漫类标志
城市相关 旅游类标志 公益慈善   银行金融
赛事类标志 政府类标志 组织协会   医疗卫生
庆典纪念 公司企业 房地产类   综合设计类
设计类 网页设计 包装设计   工业设计
建筑雕塑 服装设计      
广告语揭晓大全
广告语类 公益爱心 服务类   电视台
城市相关 组织协会 产品类   房地产类
活动类 医疗卫生 节日类   商贸类
网络网站 公司企业 旅游景区   学校教育
运动会 博览会 赛事类   报刊杂志
综合其它        
综合类揭晓
综合揭晓 歌词歌曲 揭晓对联 揭晓短信
点子策划 名字名称 综合其它   有奖活动揭晓
资源欣赏
徽标类资源 汽车标志 银行标志   奥运会会徽
航空标志 电视台标 家电品牌   手机品牌
安全标志 名校校徽 IT品牌   篮球队徽
环保标志 足球队标 交通标志    
广告语资源 广告语首页 广告语大全   经典广告语
汽车广告语 公益广告语 地产广告语   著名广告语
服装广告语 英语广告语 食品广告语    
歌词资源 歌词首页 歌词大全   经典歌词集
经典歌词 军营歌词 儿歌歌词   英文歌词
民歌歌词 儿歌专集
短信资源 搞笑短信 搞笑精选   节日短信
新年专题 手机短信 幽默短信   祝福短信
爱情短信 经典短信 祝福精选   爱情精选
节日精选 短信首页      
对联资源 对联首页 对联大全   行业对联
名胜对联 开业对联 结婚对联   节日对联
春节对联 经典对联 对联横批 生肖年对联
名言资源 名言首页 名人名言   名言警句
千古名句 经典名言 爱情名言 名言名句
英语名言
综合资源
综合资源 标志欣赏 歇后语大全   三字经知识
名字名称 百家姓 谚语大全   顺口溜
宣传口号 安全口号 奥运口号   饶口令
三句半 诗歌欣赏 繁体字   大学校训
唐诗三百首 同义词 反义词   谚语精选
叠词大全 三字经全文 国际节日   歇后语精选
省市简称 城市市花 各国国花   俗语大全
城市别称 民族简介 成语精选   八荣八耻
  网名大全   男女英文名   经典语句    
学院文章
设计学院 平面设计 标志logo   服装设计
包装设计 色彩搭配 网页设计   广告设计
  工业设计 室内设计 字体设计 名片设计
创作学院 广告语 漫画创作   小说创作
宣传口号 文案学院 对联知识   音乐创作
歌词创作 起名学院 剧本创作   诗歌创作
 

  10000元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征集形象标志
作者:admin    征集资讯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1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是深圳市政府确定的九大产业集聚基地之一,系深圳市、宝安区财政投资重大项目,位于宝安区大浪街道西北部,总面积约 1.5 平方公里。目前该基地已引进深圳知名服装企业 17 家,建成后的服装基地将成为集产、学、研、商、政府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绿色制造示范基地,成为深圳乃至全国服装行业资金、知名企业、配套产业的资源汇集谷地。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形象标志设计征集活动由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此次活动旨在遴选符合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区位特点和产业特点、体现深圳市人民政府推动服装产业集聚举措的形象标志,并通过标志征集活动宣传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
    此次征集活动从2008年6月1日开始,截止于2008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8时整。凡所有关心和支持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的个人或机构,均可依照《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形象标志设计征集活动规则》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的规则、报名表、承诺书等具体参赛资料,可从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官方网站下载。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755-27049916,传真为0755-27049561,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szdljd.gov.cn/dlfzjd/index.asp
    此次活动共评选优秀奖5名,每名优秀作品给予6000元的奖励。对最终成为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的设计作品,另奖励人民币10000元。
    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所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此次活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形象标志设计
征集活动规则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是深圳市政府确定的9大产业集聚基地之一,位于宝安区大浪街道西北部,总面积约 1.5 平方公里,目前引进有深圳知名服装企业 17 家。建成后的服装产业基地,将成为集产、学、研、商、政府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绿色制造示范基地,成为深圳乃至全国服装行业资金、知名企业、配套产业的资源汇集谷地。
    举办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形象标志设计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旨在遴选符合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区位特点和产业特点、体现深圳市人民政府推动服装产业集聚举措的形象标志,并通过标志征集活动宣传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
  一、主办方
  本征集活动的主办方为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标志的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08年6月1日开始,于2008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得参与应征。
  三、应征者
  (一)全社会所有关心、支持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的个人或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须正确填写并签署《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即可成为志愿者标志设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二) 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 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四、应征作品
  (一) 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设计稿》、《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和《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
  (二)《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设计稿》应包含标志设计和设计说明,并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标志的设计应当体现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核心理念、主题内涵;
  2、标志设计应该突出强调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时代特征和中国文化、国际化并蓄的特点;
  3、标志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服装基地区位优势及所在地的地域特色和产业特点;
  4、设计的标志要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
  5、标志要拥有再创作的空间,即可以通过再创作可以应用于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宣传与推介等活动中;
  6、提交的设计作品应同时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7、标志设计说明,旨在阐述标志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标志含义,以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表述完整,手写体应字迹清晰;
  8、《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设计稿》中不得出现姓名等任何可以知道是创作者的有关信息,否则视为作品不符合应征条件,不得参与应征;
  9、一份应征作品应包括《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和《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各一份,由应征者工整填写并签名或盖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三)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四)标志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公序良俗,否则后果自负。
  五、应征办法
  (一) 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应征作品只能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荣路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邮编:518109,请信封右下脚注明“标志征集”字样;不以邮寄或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
  (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的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四)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规则内容。应征者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征集时间结束之前补正。
  (五)应征者可以从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官方网站下载本规则、《报名表》、《承诺书》和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等相关文件、资料。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电话为0755-27049916,传真为0755-27049561,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szdljd.gov.cn/dlfzjd/index.asp
  六、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一)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行规定。
  (二)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拥有决定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设计的最终权利。
  七、奖励规则
   (一)从参选作品中共评选出优秀奖5名,分别给予人民币6000元的奖励。
  (二)对最终成为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的设计作品,另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有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四)主办方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获奖作品包括多位创作者(包括机构和个人、个人与个人)的,创作者之间自行约定分配作品奖金。
  (六)主办方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主办方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七)评选揭晓后,将在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官方网站(http://www.szdljd.gov.cn/dlfzjd/index.asp)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八、相关声明
  (一)主办方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作品一经送达,主办方或其指定机构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另行支付报酬。
  (四)成为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的设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从作品提交之日起(包括当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标志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九、其他
  (一)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包括本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二)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筹建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
深圳市服装产业集聚基地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征集推荐   相关文章
5万元 世博会生命·阳光馆征集展示设…
10000元 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征集…
1万元 有奖征集“第三届宿迁创业文化…
2000元 征集呼伦贝尔城市精神表述语
3万元 “大美青海”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2万元 宏源证券杯“寻找资本市场新动…
3000元 长乐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启事


  • 上一个征集资讯:

  • 下一个征集资讯: